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(2021-2025年)的通知
国卫妇幼发〔2021〕3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:
为贯彻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,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,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五项制度,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,我委在总结2018-2020年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(2021-2025年)》(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工作取得实效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1年10月9日
摘要: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,巩固强化母婴安全,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,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,自2021年起,在全国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。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,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,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,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,为群众提供安全、有效、便捷、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,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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